山东海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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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废产生单位的危废贮存时限问题的咨询
问题:我司仅在设备保养期间产生危险废物,经咨询设备工程师,约1年维护一次,每次产生废机油量大约0.3吨。咨询几家危废经营单位后,均是以1吨作为起算价进行算费的,且每次清运均需要派专车进行运输,光运输费用就要好几千块,造成资源与金钱的极大浪费。经查询《固废法》,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的条例是针对危废处置经营单位。请问危废产生单位的贮存年限,是否有相关依据?是否可以妥善贮存两三年再一并清运,有利于节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