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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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监测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指标设立的原则
不应低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明确规定的监测频次; 主要排放口的监测频次高于非主要排放口; 主要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高于其他监测指标; 排向敏感地区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排放状况波动大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历史稳定达标状况较差的需增加监测频次,达标状况良好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 监测成本应与排污企业自身能力相一致,尽量避免重复监测。 注:为最低监测频次的范围,分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依据此原则确定各监测指标的最低监测频次。 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
钢铁、水泥、焦化、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采矿业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较重的污染源,无组织废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其他涉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噪声监测频次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夜间生产的要监测夜间噪声。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频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明确要求,或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地表水每年丰、平、枯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空气质量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涉重金属、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土壤、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技术包括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两种,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企业可自己开展检测,不具备自行监测的企业应委托具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监测。
监测分析方法:参考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同时根据排放污染物浓度的高低,需考虑所采用监测分析方法的检测限和干扰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监测分析方法。
5、采样方法与记录保存
其他问题
监测方案的变更
自行监测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