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重要工作指南
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石化、电力、钢铁、建材四个行业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鼓励四类行业打开大门,用线下参观或云参观的形式向公众开放。
自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老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已有2101家企业成为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共接待参访公众2.2亿人次。
据悉,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将开放单位拓展到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这四个行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同时这四个行业本身能源消耗大、污染排放多,也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对象。发布新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将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印发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深化环保设施开放,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环宣教〔2021〕19号)中“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拓展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等领域”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石油和化工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电力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钢铁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和《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现予以公布,请你单位参照执行。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工作指南的宣传解读,总结用好已有的生态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同时,鼓励各地将已满足指南要求,且拟向公众开放的四类行业单位名单报送我部,以便统筹推进开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