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666662110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山东海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大学科技园北区

联系人:刘总

服务热线:15666662110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222024/07
    违法排放噪声到底该不该按日连续处罚?同样是违法排放噪声,到底要不要按日连续处罚?江苏省常州市对涉事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而广东则明确回复不应适用按日连续处罚。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排放噪声究竟能否适用按日连续处罚?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
  • 192024/07
    以合作方式共用环评批复,是否违法?执法人员咨询:某日到A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的两个生产车间分别由不同的B公司及C公司承租并建设运营,A分别与B、C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A公司申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提供环评批复给B、C共同使用。上述两个生产车间均在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那么,对其涉嫌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对实际建设运营的B、C依法处罚外,A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B、C申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将其环评批复提供给其他公司使用的行为是否违法?如违法的,A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182024/07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 162024/07
    环保部门审批环评许可应重点审查什么内容?某企业在报批环评文件时,其提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资料载明,项目所在用地性质已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但在变更前厂房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属地乡镇政府出具了相关证明。那么,针对上述情形,属地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能否作为符合规划的法定依据?审批部门如不予认可,拟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是否合法?环保部门审批环评许可应当重点审查什么内容?
  • 152024/07
    环评、水保、排污许可…常见问题答疑汇编对于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 122024/07
    生态环境部党组召开会议7月11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贺信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团洲垸洞庭湖一线堤防发生决口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
  • 112024/07
    监督帮扶看成效④ | 远程帮扶“逆袭”,四川眉山蓝天归来为推动提升大气监督帮扶问题发现和整改质量,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共赢,生态环境部开设“监督帮扶看成效”栏目,展示重点区域相关省份和城市大气监督帮扶做法和成效,今天推出四川省眉山市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 102024/07
    自行监测错过要补测么?如何补测?监测超标可以复测么?新实施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
  • 092024/07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答记者问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082024/07
    习近平向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致贺信7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致贺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山东海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ll Rsssts Resved

备案号:鲁ICP备2023020500号-1网站地图

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 网站地图